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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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时间:

2023年5月下旬

 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0日

 认定地点: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认定职业(工种)、级别联系人

序号

职业名称

职业编号

工种名称

级别

开展系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公共营养师

4-14-02-01


3

食品生物与检测系

魏小雁15848219936

教育系

徐莹  15847254095

2

美容师

4-10-03-01


4

教育系

寿华  18547254009

3

保育师

4-10-01-03


4

教育系

杨丽娜  15024707665

4

茶艺师

4-03-02-07


4

教育系

南楠  13664030266

5

电工

6-31-01-03


4

自动化系

钟学奎

18647769496

6

车工

6-18-01-01

普通车床

4

自动化系

7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4-08-05-01

食品检验员

4、3

食品生物与检测系

王淑艳15034743394

8

化学检验员

6-31-03-01


4

食品生物与检测系

9

白酒酿造工

6-02-06-03

白酒配酒工

4

食品生物与检测系

钟彩霞15847255239


五、申报条件

查询国家职业标准

六、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考试报名、提交资料、资格审查、认定费缴纳等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一)考试报名

提供电子报名资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汇总表》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

(二)提交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直接粘贴或截图打印在认定申请表内);

2、个人诚信承诺书 。直接在认定申请表内签字。

3、晋级认定的,提供低一级证书的查询打印截图。粘贴或打印在认定申请表内;

4、学历复印件。粘贴打印在认定申请表内。(需要学历作为申报支撑的提供)

5、工作年限证明。粘贴打印在认定申请表内。(需要工作经历作为申报支撑的提供)

(三)收费标准

根据内发改费[2015]1552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收取。

七、认定方式

认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项成绩分别达到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上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八、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需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发放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撤回证书并删除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资格证书官网上的信息,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报名资料或缴费的学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汇总表

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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